時間:2019-01-06 07:39 來源:互聯網
2019年已經靚麗登場,年關已近,作為職場的員工,又到惦記年終獎大事的時候了,而伴隨年終獎如影隨形而來的就是個稅問題,特別是新近已經調整了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標準。近期,國稅總局發布了國稅【2018】164號公告(2019年1月1日執行),對年終獎的個稅予以明確。
2019年新個人所得稅稅率表:
| 級數 |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| 稅率 | 扣除數 |
| 1 | 不超過3000元的 | 3% | 0 |
| 2 |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部分 | 10% | 210 |
| 3 |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部分 | 20% | 1410 |
| 4 |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部分 | 25% | 2660 |
| 5 |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 | 30% | 4410 |
| 6 |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 | 35% | 7160 |
| 7 |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| 45% | 15160 |
一、年終獎個稅怎么計算
(一)年終獎計稅方式可選擇
年終獎屬于工資薪金所得,2019年1月1日后,納稅人有了選擇權,既可以選擇年終獎計稅方式計算個稅,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個稅。而2018年發放的年終獎不存在適用綜合所得計算個稅情形,但可以選擇年終獎計稅方式計算個稅,也可以將年終獎計入本月工資合并計算個稅。
1、2018年12月發放2018年終獎的年終獎計稅方式:
(1)修正的年終獎除以12個月,折算成每月工資薪金。
(2)根據舊月度稅率表,找相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。
(3)個稅=修正年終獎*稅率—速算扣除數
修正年終獎=年終獎—(5000-應發工資)(注應發工資<5000)
記憶口訣:一除二找三算
二、2019年發放2018年終獎的年終獎計稅方式:
(1)年終獎除以12個月,折算成每月工資薪金。
(2)根據新月度稅率表,找相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。
(3)個稅=年終獎*稅率—速算扣除數
概言之,2019年發放的年終獎兩大特點:年終獎無需修正;適用月度新稅率表。
三、其他注意問題
1、年終獎計稅方式在一個年度內只能適用一次。
2、年終獎計稅方式中的12個月,并非實際就職月份。比如,志明2018年12月1日上班,2019年1月15日發放2018年終獎12萬,則年終獎計稅方式中的年終獎除以12,而非除以實際上班月數即1個月。
3、年終獎計稅方式壽命還有三年,最遲到2021年12月31日。